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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類 煙草、煙具
查詢該類別在售商標煙草和煙草代用品;香煙和雪茄;電子香煙和吸煙者用口腔霧化器;煙具;火柴。
【注釋】
第三十四類主要包括煙草和煙具,以及某些用于吸煙和煙具的附件和容器。 本類尤其包括: ——非醫用煙草代用品; ——用于電子香煙、吸煙者用口腔霧化器的調味品(香精油除外); ——煙用草本植物; ——鼻煙; ——某些與煙草和煙具有關的附件和容器,例如:吸煙用打火機,煙灰缸,煙草罐,鼻煙壺, 雪茄保潤盒。 本類尤其不包括: ——醫用無煙草香煙(第五類)。 ——電子香煙用電池和充電器(第九類); ——汽車用煙灰缸(第十二類)。群組信息
- 【3401】 - 煙草及其制品
- 【3402】 - 煙具
- 【3403】 - 火柴
- 【3404】 - 吸煙用打火機
- 【3405】 - 煙紙,過濾嘴
- 【3406】 - 香煙用調味品
- 【3407】 - 電子煙及其部件
【3401】煙草及其制品
(一)
煙草340003,嚼煙340012,雪茄340013,非醫用含煙草代用品的香煙340019,香煙340020,小雪茄340025,煙用草本植物340028,鼻煙340033,煙絲C340001,煙末C340002
(九十八)非醫用煙草代用品,過濾嘴香煙,卷煙,手卷煙,吸煙用煙草,香煙用煙草,煙草葉,已調味的煙草,含薄荷醇的煙草,煙斗用含薄荷醇煙草,無煙煙草,薄荷香煙,水煙用煙絲,雪茄煙,小雪茄煙,煙草筒芯用煙草,煙草(處理過和加工過的)